科技局研发计划类
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的申报信息
发布日期:2018-9-17 来源:jssmbt 浏览次数:657

1、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的申报背景

2017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将围绕前瞻性产业技术创新专项实施,推进科技惠民行动计划,聚焦人口

健康、生态环境和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的创新需求,加强社会公益类研究和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大力推进社会发

展重大科技示范,着力提升科技惠民的能力和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及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效支撑。

2、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的支持方式

江苏省重点研发(现代农业)计划给予立项的企业50-300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 重点加强农业优良品种和前瞻

性技术创新,突破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和重大装备,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大力培育农业高新技术产

业,引领和支撑现代农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3、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是在我省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其它科研机构;项目第一负责人须是在职人员,并确保在法定退

休年龄前(1960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能完成项目任务。

2.重大科技示范项目申报单位须为项目建设与运行的主体,鼓励与管理部门、科研机构、有关企业联合申报。

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300万;承担单位自筹经费与省资助经费比例不低于2: 1。

3.临床前沿技术项目,重点支持重大疾病的前沿诊疗技术;“干细胞”指南条目,申报单位需符合国家《干细

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试行)(国卫科教发〔2015〕48号)》要求。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不超过200万;承担单位自

筹经费与省资助经费比例不低于1:1。

4.医药项目,重点支持2014年以来已获得相关的临床批件、临床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并对全省医药产业提质增

效促进作用大的创新药物和医疗器械产品。医药项目实行奖励性后补助支持方式。加大对1.1类化学药新药的支持力

度,每个项目申请后补助经费不超过200万元;择优支持按期完成一致性评价并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注册

批件的药物,每个项目申请后补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元;其它项目申请后补助经费不超过100万元。凡已经获得过省级

科技计划立项支持过的医药项目不予以后补助。

5.社会发展面上项目主要包括:(1)新型临床诊疗技术和公共卫生项目,重点支持常见病、多发病和重大传染

性疾病的创新性诊疗和防控技术项目;(2)生物技术项目,重点支持工业生物技术领域,对加快现代生物技术的产

业化应用和产业培育有带动作用的项目;(3)其它社会发展项目,重点支持受益面广、技术水平高、能带动行业科

技进步的项目。每个项目省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50万,承担单位自筹经费与省资助经费比例不低于1:1。

6.优先支持近年内有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由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人才”计划等

高端人才或团队牵头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项目。

4、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