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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昆山市创新转型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指南并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9-20 来源:jssmbt 浏览次数:1170

关于印发2018年昆山市创新转型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指南并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科技园区、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省委、苏州市委对我市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部署,紧扣加快创新转型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一主线,坚持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重点围绕光电、半导体、小核酸及生物医药、智能制造等四大产业领域,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核心战略,根据《昆山市科技局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创新转型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财政扶持若干意见〉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现组织2018年昆山市创新转型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申报项目属于细则支持范围,符合项目申报条件;

2. 项目按属地化原则申报;

3. 各区(镇)科技局(办)、市属主管部门要在申报单位承担能力、资信状况、资料真实性与可靠性、是否重复立项等方面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

二、申报方式

1. 昆山市创新转型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科技创新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网址http://222.92.84.189/,有关文本格式和要求在网站查询和下载;

2. 网上申报程序:打开网址-进入申报系统-申报单位网上填报-区(镇)科技局(办)、市属主管部门审核-市科技局业务科室审核-网上申报成功;

3. 各区(镇)科技局(办)、市属主管部门对所属区域内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按照统一格式(序号、计划类别、项目名称、承担单位、所属区镇)制作项目申报清单汇总表,并加盖公章后一式两份分别报送至相关业务科室和市科技局办公室备案;

4. 受理成功的项目经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等程序后,拟列入本年度立项计划的,由项目承担单位提交书面申报材料至相应业务科室,申报材料由网上申报系统生成,统一用A4纸打印,按照封面、承诺书、信息表、任务书和相关附件的顺序装订成册,书面材料一式一份(纸质封面,平装订),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6. 网上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181019下午17:00

三、其他事项

1. 组织实施:单位申报、区镇推荐、专家评审(现场考察)、信用审查、网上公示、项目立项;

2. 申报单位原则上须为近三年享受过研发费加计扣除(含研发项目已备案)、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收减免等科技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并附相关凭证,无法享受相关科技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须出具有关情况说明;

3. 优先支持纳入一企一档服务管理目录中的企业;

4. 申报所有计划类别的项目均必须提交由单位负责人、项目责任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昆山市科技计划项目责任主体信用承诺书》、《2018年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所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或后补助评估材料切勿涉及国家秘密;

5. 项目承担单位应参照《苏州市级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说明》的要求,合理测算新增投入和子科目预算,科学预测预期目标和成效,谨慎填写有关内容;

6. 申报截止后,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申报的项目(含未完成提交和被退回修改的项目)将无法提交;

7.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1)近三年内有应结未结、暂缓暂停、强制中止和撤销的昆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的;(2)在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内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3)未按照要求完成科技统计的;(4)完成科技统计但没有研发投入、研发人员的;(5)列为科技信用较重失信或严重失信的;(6)项目申报材料或项目验收材料、后补助评估材料可能涉及国家秘密的;

8. 同一课题或研究内容相似的项目不得同时申报不同计划类别项目。有在研昆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企业不得申报本年度昆山市重点产业技术创新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