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信委重点项目
苏州市产业技术创新专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申报
发布日期:2018-9-17 来源:jssmbt 浏览次数:1172

1、苏州市产业技术创新专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申报背景

2017年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将深入贯彻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全面

落实创新驱动发展“1+3”政策文件,以国家技术转移苏南中心建设为重点,鼓励我市科技型企业承接研究开发机

构、高等院校等的科技成果,着力提升技术转移、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推进和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助推区域经济

转型升级。

2、苏州市产业技术创新专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支持方式

250101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补助

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技术合同交易额比例给予补助,同一企业每一年度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50102 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转化项目

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技术合同交易额比例给予补助,最高补助额不超过500万元。

3、苏州市产业技术创新专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人、申报单位应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可靠,并提交承诺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今

年度各类市级科技计划项目:(1)截至2017年3月1日,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应结未结的;(2)承担省、市级科技

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的;(3)在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内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4)列为科技信用较

重失信或严重失信的。

同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今年度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1)在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内存

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2)未按照要求完成科技统计的;(3)完成科技统计但没有研发投入、研发人员的。

(4)列为科技信用较重失信或严重失信的;(5)项目申报材料或项目验收材料、后补助评估材料可能涉及国家机密

的。

250101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补助

1.苏州市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项目经自主创新服务超市(http://www.chuangxin360.com)备案、已取得《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备案

书》。

3.项目不存在《会计准则》中涉及的关联交易内容。

250102 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转化项目

1.苏州市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与实施科技成果项目产业化相适应的基础条件;

2.项目经自主创新服务超市(http://www.chuangxin360.com)备案、已取得《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备案

书》,其技术合同交易额原则上不小于500万元人民币。优先支持由企业牵头,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参与的产

学研合作项目;

3.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产品具有较好市场前

景和经济效益,能明显提升我市特色产业发展;

4.项目实施期内申报单位新增投入和销售比例达1:2以上。

4、苏州市产业技术创新专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申报时间

250101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补助

项目备案全年受理,补助项目申报时间为3月27日至5月20日17:00。

250102 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转化项目

采取市、区(县)联动、按比例分担的组织方式,申报时间为7月1日至9月30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