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信委重点项目
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9-21 来源:jssmbt 浏览次数:1155

提升我市工业设计发展水平,根据《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管理办法(试行)》(苏经信交物20183号,以下简称《办法》),现组织开展2018年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申报单位为工业设计成效突出的设计企业和工业企业(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消费品等领域),符合《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提交《苏州市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汇总表等申报材料(材料清单、申请表见附件)。

二、申报程序

(一)上报。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所属地经信主管部门,2018年731日前,各市(区)经信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盖章,统一行文连同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经信委生产性服务业处。

(二)评审。市经信委组织专家,开展培训、材料审查、现场核查、专家评审、网站公示。

(三)奖励。市经信委对所有获评企业,发文公布、授予奖牌,对各区获评企业予以资金奖励,同时鼓励各市(区)经信委主管部门政策支持。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地经信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培训辅导、组织推荐等工作。鼓励各地区制定工业设计政策,支持工业设计中心(园区)建设、设计成果产业化、设计大赛举办等工作。

2、严格审核。各地经信部门要按照本《办法》等要求,严格遴选申报对象,对本地区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按时上报。各地经信部门于2018年730日前,将上报文件、申请企业汇总表(附件5、6)、申报材料(纸质版2份、Word版电子稿1份、申报企业盖章后PDF扫描电子稿1份)集中报送我委生产性服务业处,确保申报工作按时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