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动态

网址:http://www.jssmbt.com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东环路1518号

专利
专利变更
发布日期:2018-1-9 来源:jssmbt 浏览次数:1282
发明专利变更主要是发明人和代理机构变更,具体如下:
  一、发明人变更
  (1) 因发明人更改姓名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2) 因漏填或者错填发明人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和变更前全体发明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证明文件。
  (3)因发明人资格纠纷提出变更请求的,可以参照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转移该如何处理的内容。
  (4)因更改中文译名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发明人声明。

  二、专利代理机构及代理人变更 :
  (1) 专利代理机构更名、迁址的,应当首先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的注册变更手续,注册变更手续生效后,由专利局统一对其代理的全部有效专利申请及专利进行变更处理。专利代理人的变更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个案变更手续。
  (2) 办理解除委托或者辞去委托手续的,应当事先通知对方当事人。
  解除委托时,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应当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并附具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解聘书,或者仅提交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
  辞去委托时,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并附具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或者其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同意辞去委托声明,或者附具由专利代理机构盖章的表明已通知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声明。
  (3)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更换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原专利代理机构的解除委托声明以及对新的专利代理机构的委托书。
  (4) 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转移的,变更后的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委托新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变更后的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变更后的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委托原专利代理机构的,只需提交新增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