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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策
关于印发《2018年度常熟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3-26 来源:jssmbt 浏览次数:1314

各镇、各街道,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熟国家大学科技园、虞山高新区(筹)、虞山尚湖旅游度假区(虞山林场)、服装城、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公司):

2018年,常熟市科技发展计划遵循高质量发展根本要求,坚持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坚持以市场化手段推动创新服务方式转变,聚焦产业、企业、载体平台建设,设置了工业、特色产业创新平台、农业、社会发展、软科学研究等五个专项计划。为做好各类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按《常熟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常科规字〔2016〕1号)文件规定,采取归口管理部门推荐的方式进行推荐申报。归口管理部门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筛选、排序、推荐,并在有关材料上签字盖章后报市科技局相关部门受理审核。


02

申报流程


1、项目申报。首次申报单位需登陆“智慧常熟”网站(http://www.cszhcs.cn),完成注册并进行实名认证。已注册申报单位登陆“常熟市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云平台”(网址:http://kejiju.cszhcs.cn/),经归口管理部门激活再通过系统填报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等,待审核通过后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申报单位承诺书、归口管理部门推荐表、项目信息表、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一式2份装订成册。2018年度常熟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各类别专项计划的申报指南详见附件。


2、申报时间。各类项目的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28日17:00;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0日(特色产业创新平台专项除外)。


3、项目受理。地点: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项目管理部(常熟市海虞南路85号)


附件:(附件下载请点击阅读原文,后文也有附哦~)

一、2018年度常熟市科技发展计划(工业)项目指南

二、2018年度常熟市科技发展计划(特色产业创新平台专项)项目指南

三、2018年度常熟市科技发展计划(农业)项目指南

四、2018年度常熟市科技发展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

五、2018年度常熟市科技发展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指南


常熟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3月15日


项目指南

附件一:2018年度常熟市科技发展计划(工业)项目指南

一、支持重点

(一)支持范围

主要支持面向“三区一园”重点产业优势企业。企业原则上为有效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企业,且近三年享受过税务部门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目标定位于样机、中试与量产。


(二)支持方式

对“三区一园”属地企业,围绕项目指南支持方向,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对企业开展的前瞻性技术研发和共性关键技术攻关项目进行后补助。市科技经费最高支持额度为100万元,地方归口管理部门需承诺按1:1比例落实联合支持资金。


其他板块若有企业申报,地方归口管理部门也需承诺按1:1比例落实联合支持资金。


(三)支持领域

1、智能制造

G101 智能机器人核心零部件及系统集成优化技术研发

G102 智能感知、全网互联、人机交互等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软件系统及设备研发

G103 三维打印、精密数控、智能加工等装备及系统研发

G104 其他


2、先进新材料

G201 先进显示、高性能高分子等新型有机及复合材料制备技术

G202 高性能合金、高性能膜、高性能稀土等新型金属、无机及复合材料制备技术

G203 先进纺织新材料

G204 其他


3、新一代汽车技术

G301 信息感知、决策预警、智能控制、信息交互等关键技术研发

G302 网联辅助信息交互、网联协同感知、网联协调决策和控制等关键技术研发

G303 大容量高功率动力电池、燃料电池等关键技术及部件研发

G304 新能源汽车轻量化设计及制造技术

G305 电机、电控系统等关键技术研发

G306 其他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的第一申报单位为常熟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2.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或与高校、科研机构有稳定的科研合作关系,拥有能保障项目实施的技术和管理团队,有规范的研发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要具有较高的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

3.项目符合本指南确定的领域范围。

4.研究内容和目标必须具体、先进、可考核。要求项目实施期内完成量产与销售,在实施期内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或技术标准、软件著作权等)。

5.项目负责人要确保在实施期内能完成项目任务,项目实施期一般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6.申请市级科技经费支持额度不能超过项目新增研发总投入的30%。

7.属于以下任一情形的,不予受理:①有本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在研项目(未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和企业;②已有项目申报本市科技计划(或人才计划)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③近三年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

8.对不符合节能减排要求的项目、规模化量产与产业化项目、无实质创新研究内容项目和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项目均不予受理。

9.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后,在项目实施期内不得申领科技创新券。


三、材料要求

附件需提供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高企证书复印件或高企后备证明材料;

3、近三年享受过税务部门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证明材料;

4、上年度财务报表;

5、科技查新报告(时效1年之内);

6、知识产权证明(如专利受理通知书、专利证书、著作权证书、实施许可或转让协议等);

7、为充分反映企业或项目的基础条件,还可提供:测试(检测)报告(时效2年之内)、用户试用意见、技术合作协议、生产许可证、环保证明、ISO认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拟上市(拟挂牌)企业批文等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附件二:2018年度常熟市科技发展计划(特色产业创新平台专项)项目指南

一、支持对象

瞄准“两特两新”创新发展驱动要求,重点围绕“一镇一特色”产业,重点支持与板块优势产业结合度高、产业特色鲜明、产业协同能力强的特色产业创新平台。


二、基本条件

1、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必须是实体化运作的独立法人,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行和服务,具有较强的对各类创新资源整合和运作的能力,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

2、已具有一定的前期工作基础条件和从事相关科技创新服务的业绩;

3、项目在基础建设、平台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体制机制建设、面向企业的公共服务内容等方面有明确的目标与任务。


三、实施方式

采用定向组织方式,成熟一家申报一家。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完善建设方案,择优立项支持。


附件三:2018年度常熟市科技发展计划(农业)项目指南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为常熟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第一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够完成项目。


2.项目符合计划定位和指南方向,能突破关键技术或产业共性技术,优先支持能获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种、技术、产品和装备,有效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优先支持由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人才”计划等高端人才或团队牵头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省级农业科技型企业申报的项目。本计划不支持纯应用基础类研究项目。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不能申报新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有常熟科技信用档案不良记录的;截至2017年底,承担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应结未结的;未按要求完成科技统计的。


4. 每个企业限报1项后补助。已获财政支持项目不得申报本计划后补助支持。


二、支持方向

(一)重点项目

N1001、新型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示范

以构建农业科技创新创业新模式为目标,支持推进星创天地、农村科技服务超市、高校新农村(现代)发展研究等建设,整合科技、信息、资金、管理等现代生产要素,形成具有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的农业创新服务平台。为农业科技人员、科技特派员、大学毕业生、职业农民、家庭农场主以及中小微农业企业等创新创业群体提供成果转化、产业创意、产品创新、人才培训等综合服务,探索建设常熟特色的农业科技社会化创新服务示范。


N1002、农业特色产业科技创新示范

支持各镇(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基地)围绕区域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开展关键技术创新和特色农业现代化科技示范工程,整合科技资源,支持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的集成创新应用示范,促进农村优势特色产业提档升级,引领农业现代化发展。


(二)面上项目

N2001、创客专项

支持在已被认定的星创天地区域内的创业人员开展创新创业活动。鼓励农业科技人员、科技特派员、大学毕业生、职业农民、家庭农场以及中小微农业企业主以技术、资金等方式入股,创办或领办农业科技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民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联合体,支撑创客起步发展,培育地方特色产业。


N2002、关键技术创新示范

以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培育和壮大区域农业特色产业为目标,重点围绕农业新品种培育、地方优质种质资源保护与开发、种植养殖技术研究、病虫害防控、智能农业装备研究、农产品深加工技术与产品开发、生物农药与生物肥料研究、“互联网+”现代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耕地保护等方面开展关键技术研究与创新,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的集成应用与示范。


三、组织方式与资金支持方式

组织方式按《常熟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操作。鼓励主报单位联合科教单位通过产学研合作方式联合申报,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50万元,如评定为优秀项目,第二年给予滚动支持;面上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20万元,创客专项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事业单位(包括涉农研究院)资金支持方式采取直接拨款;企业资金支持方式采取后补助方式,且单个项目的市财政资助金额不超过项目研发投入的40%。


四、其他要求

1. 重点项目

新型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示范申报对象为园区(基地)主体建设单位,涉农研究院(公司)、农村科技服务超市主建单位、农村科技型龙头企业(合作社)等。农业特色产业科技创新示范申报对象为各镇(板块)农业特色产业主体建设单位。


2.面上项目

 农业关键技术创新申报对象为常熟市范围内注册的涉农企、事业单位。创客专项为已认定的国、省级星创天地区域内入驻的小微企业。


五、项目起止时间

1. 前补助项目。开始时间为2018年1月1日,结束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前。

2.后补助项目。项目执行周期原则上为2年,最长不超过30个月。本次申报项目的起始时间不早于2016年7月1日。因财政绩效考核要求,后补助立项项目要求当年度(10月20日)前完成合同指标,并提出验收申请。


六、相关附件

按照项目申报实际需要,提供相关技术合作协议、科技查新报告(时效1年之内)、上年度财务报表、有关证书、知识产权证明等附件材料。


附件四:2018年度常熟市科技发展计划(社会发展)项目指南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为常熟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第一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够完成项目。


2.优先支持近年内有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由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人才”计划等高端人才或团队牵头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项目。本计划不支持应用基础类研究项目。


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不能申报新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有常熟科技信用档案不良记录的;截至2017年底,承担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应结未结的;未按要求完成科技统计的。


4.每个企业限报1项后补助,已获财政支持的项目不得申报本计划后补助支持。


二、支持方向

(一)重点项目

围绕民生科技重点领域的关键问题,以市委、市政府确立“十三五”期间实事工程为依托,引导科技创新深入民生领域,加强科技成果的应用和集成示范,让科技创新惠及百姓生活。

S3011、基于互联网与大数据融合的民生科技示范

S3012、海绵城市建设科技示范                    

S3013、绿色建筑和民用节能科技示范

S3014、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示范

S3015、重大传染病综合防控科技示范

S3016、安全生产综合防控科技示范


(二)面上项目

1、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生物医药类项目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创新药物、医疗器械和生物技术产品,优先支持能在项目实施期内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新药临床批件、生物技术产品证书的项目。其他民生领域围绕生态环境、公共安全、节能减排、社会管理及公共卫生等民生科技的重点领域,加强关键、共性、适用技术的研发开发和成果应用,该类项目申报应明确应用实施地。

S3021、治疗重大疾病生物技术新药(化学新药)(现代中药)

S3022、重大疾病的早期、快速、灵敏、低成本诊断试剂

S3023、新型急救、监护及康复关键设备研究与产业化

S3024、可替代进口的高端医用敷料

S3025、农村可腐生活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应用

S3026、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利用关键技术研究

S3027、低碳、降耗、节能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S3028、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联防联控相关技术应用研究

S3029、其他民生领域相关创新技术研究示范


2、医疗卫生应用研究

S3040、基层医疗卫生适宜技术转化应用研究

临床诊疗技术研究不限定项目研究方向。项目申报人可根据“医学学科申报代码表(一级代码)”中的专科类别自行确定研究方向。


三、组织方式及资金支持方式

组织方式按《常熟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操作。鼓励主报单位联合科教单位通过产学研合作联合申报,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一般不超过50万元;面上项目资助经费一般不超过20万元;医疗卫生应用研究项目资助经费一般不超过5万元,医疗卫生应用研究项目评审将联合卫生局共同实施。

事业单位(包括高校研究院)资金支持方式采取直接拨款;企业资金支持采取后补助方式,且单个项目的市财政资助金额不超过项目研发投入的40%。


四、其他要求

1、重点项目申报单位须是我市各级政府部门或所属企事业单位、乡镇(板块)、村委会等主体,要具备实施示范工程相适应管理权限,为项目建设与运行的主体,鼓励与科研机构、有关企业联合申报,产学研合作项目应提供相关合作协议。


2、面上项目(关键技术研究)申报单位须是在我市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具有法人资格,具备与开展项目研究的人员、设备、场地、资金等条件,鼓励高校作为技术支撑单位参与项目申报,产学研合作项目应提供相关合作协议。


3. 医疗卫生应用研究项目申报单位须是在我市注册的临床医学(公共卫生)等企、事单位。同一单位中青年科技人员(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报的项目不得少于30%。


五、项目起止时间

1、前补助项目(包括重点、面上项目)。开始时间为2018年1月1日,结束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2、后补助项目(包括重点、面上项目)。执行周期原则上为2年,最长不超过30个月。本次申报项目的起始时间不早于2016年7月1日。因财政绩效考核要求,后补助立项项目要求当年度(10月20日)前完成合同指标,并提出验收申请。


3、医疗卫生应用研究项目。开始时间为2018年1月1日,结束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前。


六、相关附件

按照项目申报实际需要,提供相关技术合作协议、科技查新报告(时效1年之内)、上年度财务报表、有关证书、知识产权证明等附件材料。


附件五:2018年度常熟市科技发展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指南

一、支持重点

1.主要支持基于一线实地调研、数据收集分析、案例分析等为基础的调研类、实证研究类项目,应有明确的调查研究对象,突出解决科技创新面临的实际问题。

2.优先支持有明确数据来源、研究样本、调研对象,且承担过政府重大调研任务的研究团队开展软科学研究。


二、研究方向

R4001、常熟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对经济发展模式影响研究

R4002、基于大数据的常熟社会信用指标体系建设研究

R4003、常熟产融资本引进与创新发展相关问题研究

R4004、常熟“接轨上海、融入苏州”相关问题研究

R4005、常熟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促进新产业新业态的路径研究

R4006、常熟加大企业科技投入面临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R4007、常熟市众创空间发展模式及可持续发展路径研究

R4008、常熟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高端化发展相关问题研究

R4009、系统化重构县域科技创新治理体制的研究

R4010 常熟特种产业相关专利导航分析与问题研究

R4011、常熟面向小微企业的共性技术研发及推广模式研究

R4012、常熟科技创新支撑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实证研究

R4013、常熟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建设与推广研究

R4014、常熟市创建特色小镇机制及可持续发展对策研究

R4015、常熟“机器换人”对就业人群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R4016、常熟依托互联网区域分级诊疗体系构建及对策研究


三、组织方式

1.2018年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实行后补助支持方式,组织方式按《常熟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操作。请申报单位根据支持重点范围,先申报软科学研究项目,待形式审查通过后开展调查研究,形成正式的软科学项目研究报告后可申请经费后补助。


2.市科技局将于9月中旬组织专家对提交的软科学项目研究报告进行集中评审,择优立项并给予后补助,对有重要决策咨询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将予以重点支持,具体评审时间届时以通知为准。


四、其他要求

1.本次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仅接受注册在常熟的企、事单位申报;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联合开展调查、分析和研究。

2.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及相关课题研究的工作积累,无在研市级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3.2018年度软科学研究计划对高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常熟理工学院申报的项目不能超过8项,其他单位只能申报1项。相同课题当年度已申报或计划申报省、苏州市级的项目不能再申报本市级项目。

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当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列入常熟科技信用档案不良记录的(包括通过2016、2017年度软科学形式审查通过后,但未按要求提交研究报告的);截至2017年底,承担国、省级、苏州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应结未结的。以前已获国家、省级、苏州市级立项的项目,不得以相同内容重复申报市级软科学项目。

5.项目研究报告应以为各级各类决策提供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为导向,注重选题研究的实证性、对策性、操作性,引用或提供的数据应以最新数据为主,并保证真实性和权威性,研究报告字数不少于1.5万字。

6.项目研究报告在提交前请完成文稿查重检测,以使用“维普硕士论文检测系统”检测为准,全文重复率在20%以下,避免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