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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马奔腾课堂
江苏省苏州市各市区专利申请资助奖励政策汇总
发布日期:2018-11-1 来源:jssmbt 浏览次数:833

苏州市市级专利申请资助

鼓励企业提升知识产权实力。鼓励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对企业通过PCT途径申请国际专利,并获得美国、欧盟成员国、英国、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授权的专利给予每件最高2万元奖励,同一申请人年度奖励经费最高100万元;按PCT规则提交国际专利申请的专利项目,在取得国际检索后,企事业单位申请的每件最高奖励1万元,个人申请的每件奖励3000元;鼓励企业做强做优,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100万元奖励,在获得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奖励的基础上,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奖励经费应扣除原优势企业的奖励经费。

支持发明创造。对企业首次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给予每件3000元奖励;对由在苏州注册备案的专利代理服务机构,代理服务苏州企业首次申请发明专利并获得授权的,给予服务机构每件1000元奖励;对企业年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0件(含)以上的给予每件1000元奖励;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年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00件(含)以上的给予每件500元奖励;对在苏州注册备案的专利代理机构为苏州同一专利申请人申请的发明专利年授权量达到100件(含)以上,对该服务机构给予每件1000元奖励;对获得江苏省专利(项目)奖金奖、优秀奖和发明人奖等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事业单位年度获得国内专利资助、发明专利授权奖励等合计奖励经费最高200万元。

政策依据:《关于打造产业科技创新高地的若干措施》(苏委发〔2016〕30号)

苏州市姑苏区专利申请资助

发明专利申请并进入实质审查的,每件资助2000元;发明专利获得授权的,每件给予3000元资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获得授权的,分别资助申请人每件1000元和500元;申请国外专利,获得国家、省、市级相关资助的,每件1万元,获得授权的给予每件1万元奖励;版权登记大户(除摄影类),当年申报量达到20件以上,每件给予100元的资助,达到50件以上的,每件给予200元资助。文艺作品或国家、省级大奖的,分别奖励2万元和1万元。

政策依据:《关于培育创新主体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扶持政策》

苏州市相城区专利申请资助

加强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申请人(专利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发明专利进入实审后,每件奖励4000元,授权后,再奖励10000元(其中2000元为年费资助);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后,每件奖励1000元;外观专利授权后,每件奖励500元。申请人(专利权人)为个人(每人每年资助不超过10件),发明专利进入实审后,每件奖励2000元,授权后,再奖励5000元(其中1000元为年费资助);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后,每件奖励500元;外观专利授权后,每件奖励300元;对当年外观专利申请超过50件的企业,每件奖励800元。对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申请的,进入国际阶段后,每件奖励10000元,向多个国家同时提出申请的专利只可奖励一次,不重复奖励。对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每件奖励50000元;对授权的国外实用新型专利,每件奖励30000元,在多个国家同时获得授权的专利只可奖励一次,不重复奖励。

政策依据:《关于推进相城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扶持政策(试行)》

苏州市吴中区专利申请资助

1.企事业单位申请的国内发明专利,经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的,进入实质审查后,每件资助2000元;个人申请的国内发明专利,或企事业单位未经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的国内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后,按其实际缴纳的发明专利申请和审查阶段官方规定费用(包括申请费、印刷费、审查费)给予资助。

企事业单位申请的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后每件奖励8000元(其中2000元为年费资助)。个人申请的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后每件奖励4000元(其中1000元为年费资助)。

2.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申请的国内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后每件奖励1500元。

3.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经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的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申请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1万元。企事业单位或个人经专利代理机构代理在国(境)外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2万元,同一专利在不同国家(地区)获得授权累计奖励不超过10万元。

4.获得中国专利奖和江苏省专利奖的专利权人给予奖励。中国专利金奖和优秀奖分别按照每件30万元、20万元奖励。江苏省专利金奖和优秀奖分别按照每件20万元、10万元奖励。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30万元,获得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奖励10万元。获得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奖励10万元。

政策依据:《关于促进吴中区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意见》

苏州市虎丘区(高新区)专利申请资助

专利申报资助额度

(一)对申请外观专利的专利项目,授权后每件给予资助600元。

(二)对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项目,授权后每件给予资助600元。

(三)对申请发明专利的专利项目,进入实质审查后每件给予资助3500;获得授权后每件再给予资助3500元。

(四)区内企事业单位通过PCT途径申请国际专利,在国际阶段每件给予资助1万元;国际专利获美国、欧盟或日本授权后,分别给予资助4万元。每件国际专利最高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含国际阶段资助)。

(五)区内科研机构、高校、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每年获得国内专利资助总额不得超过100万元;其他专利申请人每年获得国内专利资助总额不得超过20万元。

区内企事业单位由有代理资质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申请知识产权,可以申请知识产权创造奖励。申报单位需要在申请前到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预先备案,并填写相关申请材料,在获得街道(镇)主管部门确认盖章后,再交至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审批。

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可以奖励5万元人民币:

1.当年专利申请超过100件以上;

2.当年发明专利申请超过30件以上;

3.当年有效PCT申请超过10件以上;

4.当年一般著作权或软件著作权登记超过100件以上;

5.区内科研机构、高校、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当年国内商标核准注册超过30件以上;

6、当年国际注册商标(马德里国际注册)申请量达3件。

政策依据:《苏州高新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苏州市吴江区专利申请资助

专利申请人为企事业单位的,在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后每件资助2000元,授权后每件再资助1万元;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1500元;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600元;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申请的,进入国际阶段后每件资助1万元,授权后每个国别分别资助2万元,同一件PCT专利最高资助6万元。专利申请人为个人的,发明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6000元;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1000元;每人每年累计资助额度不超过3万元。发明专利年费按当年度实际缴纳的费用予以资助。

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优秀专利奖的,每件分别奖励30万元、10万元;对获得江苏省专利金奖、优秀专利奖和发明人奖的,每件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和10万元;获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获评专利示范企业的,奖励2万元。

政策依据:《苏州市吴江区工业转型升级扶持政策》

苏州常熟市专利申请资助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非法人组织申请发明专利:

1.国内发明专利在缴纳申请费、实质审查费并取得公布后,享受《专利收费减缴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减缴的,每件资助0.05万元;未享受《办法》减缴的,每件资助0.3万元。

2.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后权利未转移,享受《办法》减缴且一次性缴纳后续5年年费的,每件资助0.6万元;未享受《办法》减缴且一次性缴纳后续5年年费的,每件资助1.2万元;受资助的发明专利5年内转出本市区域的需提交申请。

3.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实现“零突破”的,首件给予0.2万元资助。

4.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申请,完成国际受理阶段的,每件资助1.5万元;获得美国、英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发明专利(境)外授权的,每件资助2万元,同一专利在不同国家(地区)授权累计资助不超过12万元。

公民(个体工商户)申请发明专利:

公民(个体工商户)仅可申报国内发明专利授权资助,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后权利未转移、且一次性缴纳后续5年年费的,每件资助0.3万元,单人每年资助不超过5件,受资助的发明专利5年内转出本市区域的需提交申请。

对获得高价值专利的给予奖励(第一专利权人为常熟单位):

1.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每件50万元、15万元奖励;获得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和优秀奖的,分别给予每件25万元、10万元奖励;

2.获得省级优秀专利金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予每件8万元、5万元奖励;

3.获得苏州级优秀专利奖一、二等奖的,分别给予每件3万元、2万元奖励;

4.获得本市级优秀专利奖一、二等奖的,分别给予每件1万元、0.5万元奖励;被评为本市级高价值发明专利的,未享受《办法》减缴的给予每件0.2万元奖励,享受《办法》减缴的给予每件0.1万元奖励。

政策依据:《常熟市专利资助实施细则(试行)》

苏州昆山市专利申请资助

专利奖励

1.获国家、省专利奖金奖,分别奖励50万元/件、20万元/件;获国家、省专利优秀奖,分别奖励20万元/件、10/件;

2.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或示范企业,奖励50万元/家;

3.贯彻执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简称贯标),通过国标认证的,奖励10万元/家;通过省绩效评价的,奖励5万元/家。

专利申请补助

1.法人申请的国内发明专利进入实审后,补助2000/件;

2.法人申请的国内发明专利获授权且预缴4年以上年费后,补助8000/件;

3.向国(境)外申请的专利,缴纳的申请费、检索费、审查费、代理服务费等相关费用,按实际缴纳额给予补助,每件专利补助总计不超过10万元。

政策依据:《昆山市科技局贯彻落实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六年行动计划工作实施细则》

苏州太仓市专利申请资助

⑴单位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注册的专利代理机构(下简称专利代理机构)申请的国内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阶段资助3000/件,授权后再资助6000/件;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申请的国内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阶段资助1000/件,授权后再资助6000/件。个人(含2人以上)申请国内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阶段资助500/件(限5件),授权后再资助2000/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后资助400/件。国内发明专利年费按实际发生额给予资助。单位通过PCT途径申请国外专利进入国际受理阶段,资助2万元/件,获得国外授权资助5万元//国,同一件专利在多个国家授权累计资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⑵获得国家专利金奖、优秀奖的,每件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获得江苏省专利金奖、优秀奖和发明人奖的,每件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5万元的奖励。获得苏州市优秀专利一等奖、二等奖、杰出发明人奖的,每件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5万元的奖励。获得本市优秀专利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的奖励,获得本市杰出发明人奖给予5万元的奖励。

⑶企业(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人才企业除外)进入实审阶段的发明专利年度资助最高不超过20件。企业在我市授权的发明专利转出太仓或放弃的,太仓市知识产权局按6000/件资助标准从该企业专利资助中予以抵减,足额抵减后,对企业符合资助条件的专利,再予以资助。企业(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人才企业除外)通过PCT途径申请国外专利进入国际受理阶段年度资助最高不超过2件。

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高地建设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试行)